2023年1月,官方明确提到:有条件的城市可以实行现房销售,继续实行预售制的城市一定要把资金监管落实到位,防止抽离资金、防范交付风险。
住建部的定点无疑是一锤定音,仅仅过去一个月,包括河南、山东、安徽、四川等在内的四个省纷纷开展现房销售试点工作。
在3月1日刚刚实行的《民用建筑通用规范》中明确提到:房屋建筑面积按照建筑物外轮廓建筑完成面计算。
除此之外,还有一个广大业主最为关心的问题--小区物业何时才能取消?何时才能实现小区业主自主管理?
令业主们恼羞成怒的并不是物业工作人员,而是那些不明确的收费和可有可无的服务,现在整个物业管理行业急需一个公开透明的收费标准。
除此之外,乱收费、不透明等现象比比皆是,其中单拎出任何一项都能让业主们咬牙切齿,所以大家呼吁取消物业都是有原因的。
这个小区的物业与业主积怨已久,主要原因是物业在一年内提高了3次物业费,由原来的1.4元涨到了现在的2.5元。
直到后来,部分小区业主实在忍无可忍,向媒体曝光了这家物业,可结果却是这群物业非但没能整改,甚至直接将这些业主的门禁卡给作废了。
其实并不是,在《民法典》中针对整治物业乱象其实早有明文规定,而这些规定服务了广大业主3个新权益。
例如公共停车位的租金及停车费、小区门禁道闸上的广告以及电梯内部张贴的广告费用等,这些都属于公共收益。
其实许多小区的业主都想赶走物业公司,可很多物业都会赖着一直不走,通过正常手段更换物业公司流程实在太过于繁琐,仅仅成立业主委员会这一项就比较麻烦。
可今时早已不同往日,在民法典新规下,成立业主委员会将会变得更加简易,哪怕不成立业主委员会,只要业主投票超过一定比例也可以直接取消物业。
物业收取费用后的实际用途必须公示,究竟是用于小区基础设施维修,还是提高员工福利待遇,都必须及时做到透明公开公示。
尤其是楼市行情不景气的当下,大家一定要维护好自己的权益,尤其是不要被物业拿捏,毕竟我们才是小区真正的主人,必要时可以拿起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己切身利益。